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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实施办法

时间:2017/11/3 15:10:59  作者:学院办公室  来源:计算机学院办公室  查看:1097  

附件4:

通化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实施办法

 

 

根据《通化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补考不及格课程实行重修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课程重修的性质与目的

1.课程重修属校内正常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相关部门和教师应按教务处安排完成好重修授课任务。

2.实行补考不及格课程重修制是更好地落实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合格人才的需要,各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落实好重修学生的教学,避免流于形式。

二、课程重修安排程序

1.每学期末由学生所在学院向学生公布下学期可重修课程。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处理。

3.任课学院在做好重修学生安排后,向学生发放重修听课证、学生持证到任课教师处登记注册,并听课。

三、课程重修管理

1.重修分为单独组班重修和插班重修两种形式。

2.一般情况下对学生进行插班重修。对于单门课程重修人数较多,进行插班重修受教室、教学设施设备限制难以安排时,或对于无法解决听课时间冲突而又不允许免听重修课程(如实验、实践性课程等)等情况,可考虑组建重修班,重修班开课时数限制在原计划的50%-80%。具体可由课程承担单位书面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作出统一安排。

3.在标准习年限内,每门课程最多有1次重修机会,留级学生从留级时起,相应课程重修机会重新计算;每名学生每学期重修课程数最高不得超过5门。

4.重修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跟班重修或自修。但有实验的课程,必须参加实验,不参加实验的,取消其期末考试资格,实验部分已及格的可不重修实验部分。

5.跟班重修考试通过,以实际得分记载成绩,成绩各部分比例关系与正常期末考试相同。

6.学生自修而直接参加考试的重修课程,其最终成绩以卷面成绩记。

7.重修课程的学习要求与初修课程要求一致。重修一律随下一轮课程进行,并随下一轮课程跟班进行考试,无论单独组班重修或插班重修,均使用同期正常修读科目同一套试题,不单独出题。

8.各院部安排期末考试时,要注意考虑有重修课程的考试,要避开学生参加重修考试在时间上的冲突。

9.对于毕业学期进行的重修,考试可由教务处安排同毕业时进行

10.毕业学期正考不及格必修课程和以往没有重修机会的不及格必修课程安排在毕业前进行补考或重修,成绩不及格者不准予毕业,学生可申请留级,留级期间可重新修读相课程

11.任课教师对重修学生要严格管理,作好学生的考勤、作业批改、辅导工作和成绩记载。学生所在学院要经常了解重修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管理。

12.重修须缴纳重修课程学分学费(依据学分制学费标准);选修课程不及格,无论是否改修其他课程或重修本门课程,均按原选修的不及格课程缴纳学分学费。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第五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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